笛鼓手 发表于 2011/9/6 19:53

以此为鉴

长沙一小孩上学路上捡到3万元,就坐在那里等失主,结果被人冒领,小孩回学校告知老师后得到表扬,不久真失主听说小孩拾金不昧的事后找上门索钱,未得,就告上法庭,最后判小孩家长赔20%即6000元。请大家以此为鉴,教育小孩拾金不昧要慎重。

http://img2081.poco.cn/mypoco/myphoto/20110906/14/56197529201109061452412751737755262_040.jpg

和平鸽 发表于 2011/9/6 21:41

狗法官!小孩无错,这样,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!

☆雅◎趣☆ 发表于 2011/9/6 21:46

以后教育小孩要拾金自己落袋为安

曾大海 发表于 2011/9/6 21:50

时代在变,教育也要随之改进方能不误人子弟

Visem 发表于 2011/9/6 21:51

以后教育小孩要拾金自己落袋为安
☆雅◎趣☆ 发表于 2011/9/6 21:46


    拿爸爸的身份证去开户才是最安全的

草民闲言 发表于 2011/9/6 23:56

社会、复杂的社会。

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/9/7 12:26

那小孩、家长心里可想而之有多难受了,以后谁还敢做好事,真不知道要怎样教育小孩为妥。

罗浮人 发表于 2011/9/7 12:39

唉········

xnzxl 发表于 2011/9/7 13:55

{:5_282:}无语.

共下行 发表于 2011/9/7 14:09

人的相互猜忌记社会的爱心无以为续。



很显然失主是怀疑小孩是串通人把钱吞了或是失了3W怎么也要从这无辜的小孩中挖点出来,反正法律有空子。总之在多种猜忌下,成就了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佳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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