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此为鉴
长沙一小孩上学路上捡到3万元,就坐在那里等失主,结果被人冒领,小孩回学校告知老师后得到表扬,不久真失主听说小孩拾金不昧的事后找上门索钱,未得,就告上法庭,最后判小孩家长赔20%即6000元。请大家以此为鉴,教育小孩拾金不昧要慎重。http://img2081.poco.cn/mypoco/myphoto/20110906/14/56197529201109061452412751737755262_040.jpg 狗法官!小孩无错,这样,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! 以后教育小孩要拾金自己落袋为安 时代在变,教育也要随之改进方能不误人子弟 以后教育小孩要拾金自己落袋为安
☆雅◎趣☆ 发表于 2011/9/6 21:46
拿爸爸的身份证去开户才是最安全的 社会、复杂的社会。 那小孩、家长心里可想而之有多难受了,以后谁还敢做好事,真不知道要怎样教育小孩为妥。 唉········ {:5_282:}无语. 人的相互猜忌记社会的爱心无以为续。
很显然失主是怀疑小孩是串通人把钱吞了或是失了3W怎么也要从这无辜的小孩中挖点出来,反正法律有空子。总之在多种猜忌下,成就了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佳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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